新设河南开封连锁加盟备案受理部门

发布日期 :2024-04-23 14:16 编号:13256319 发布IP:210.22.98.27
供货厂家
上海道与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第2年] 级别:4  
面向区域
全国
审批单位
省商务委员会
办理类型
加盟、连锁、商业特许单位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901380
询价邮件
635430000@qq.com
区域
上海代办审批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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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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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河南开封连锁加盟备案受理部门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备案条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未经备案,有什么法律处罚?
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备备案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设河南开封连锁加盟备案受理部门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备案条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未经备案,有什么法律处罚?
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不具备备案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设河南开封连锁加盟备案受理部门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做出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重要程序,旨在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业务健康发展。特许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备案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审查。备案完成后,特许人将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法律保护。
问题:特许经营备案会受到哪些限制?解答:特许经营备案可能会受到地区政策限制、行业管制、合同规定等方面的限制,需注意遵守相关规定。

备案后是否可以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答:备案后,加盟商如果想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通常需要经过特许经营者的同意和备案手续。
备案费用是备案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解析商业特许加盟备案的费用构成,提供费用预算和优化建议,包括加盟费、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通过合理的预算和费用优化策略,可以降低备案成本,帮助您控制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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